岘港市政府日前颁布了关于《岘港高新技术区优惠和投资扶持政策》的规定。根据规定,高新技术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培训区、研发和高科技应用区、高科技企业孵化区、专家和职工生活区建设等投资项目将全免土地租赁费和土地使用费。
此外,属于投资特别优惠领域名录下的投资项目从投产之日起免除11年的土地租赁费;管理服务区投资项目从投产之日起免除3年土地租赁费。同时还可以享受税收四免九减半的优惠政策。
《来源:越共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