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仪式
据此,平阳报社、平阳广播电视台将与消防警察厅配合,设立定期宣传专栏、节目,以介绍《消防法》、消防安全办法、做好消防工作的模范集体、个人等内容,为确保省内的社会秩序安全作出贡献。从而,提高人民对消防的认识、各企业、单位领导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推动全民参加消防的运动,以“防火好于救火”为方针。
《记者:维志;编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