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委会颁发了关于加强做好2010年宣传《环境保护法》的第738-UBND-SX号文件。文件要求省内各政府机构领导、各行各业领导、各县、市镇、乡人委会主席要监督和加强对自己负责单位的职工们加强做好《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工作。并把平阳都市建设成为“文明无污染”的都市。
《据∶平阳报;记者∶明贤》
编译∶苏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