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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单位、地方严格落实政府总理的第16号指示

2020-04-01 21:41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3月31日下午发出文件,指导各厅局、部门行业和地方按照政府总理的第16/CT-TTg号指示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迫任务和措施。据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

1. 自2020年4月1日零时起按照“家庭与家庭隔离、组与组隔离、街道与街道隔离、邑与邑隔离、乡与乡隔离、县与县隔离,生产车间确保安全距离、佩戴口罩、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为期15天的全社会隔离。

要求各厅局、部门行业经理、首长,市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与各有关单位根据政府总理2020年3月31日下发的第16/CT-TTg号指示以及省人民委员会2020年3月27日颁发的第1431/UBND-VX号公文在省内每个单位、地方紧张和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同时注重一些内容,具体如下:

a) 要求民众待在家里(外出购买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紧急就医、必需品生产和服务公司员工出门上班等必要情况和其他紧急情况下除外);严格实行与其他人保持至少2米以上距离,公共场所、办公室、学校、医院范围外不要聚集2人以上。

b) 省内各厅局、部门行业、团体、公立事业单位,各市、县、乡、坊、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简称各机关、单位、地方)安排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劳动者轮换上班,尽量减少在机关总部上班的人数;在家通过互联网处理工作,特别是位于省行政中心的机关、单位。机关、单位负责人必须担负由于本单位不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造成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责任。

省内卫生医疗业所属机关、武装力量、公益事业单位、必需服务单位以及参加防疫工作的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干部人员上班,确保完成被交付的任务要求。

各机关、单位首长,市、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指导、安排、分配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劳动者的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好被交付的任务,不影响工作进度、质量和效益。被安排在家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劳动者必须确保完成被交给的工作任务,在解决工作过程中主动利用信息技术设施与有关机构、单位、个人进行在线联络。

c) 交通运输业主持与各单位、地方配合指示下属部门基本停止公共客运车辆运营,最大限度地减少跨地区出行,停止从疫区前往其他地方的出行(特殊情况、必须品供应、工人和专家运送车辆、原材料运输服务车辆等除外)。

d) 各级、各部门行业要加强向每个组织、每个人宣传防疫工作有关信息(内容丰富 、形式多样),特别是鼓励人们通过全民自愿健康申报应用程序NCOVI实现医疗申报;在主管机关的指导下,在软件上反映疫情有关信息(在https://moh.ncovi.vnhttps://ncovi.vnpt.vn 网址);同时加强对执行这些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处理不执行、违反规定,传播谣言、虚假信息等行为。

đ) 工贸业主持与各单位、地方配合主动掌握省内疫情演变情况和中央的指导意见,以提供参谋意见让省领导人及时指导实现各有关内容,特别是确保合理及有效供应必需品,维持商品价格的稳定,尤其是与防疫工作有关的商品;及时发现和严格处置利用疫情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让此期间内发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导致市场失去稳定等现象。

2. 从省级到基层的行业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执行上述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要经常督促、提醒下级落实各有关规定,并严格处置不执行、违反规定的行为,以紧密控制疫情,避免使情况更加复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区内的交叉感染风险。

各单位、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人要高举责任旗帜,不得主观忽视,对落实被交给的任务完全负担责任;确保其负责的地方内的社会保障和秩序治安。

在组织开展落实过程中,若发生困难和阻碍,各单位、地方及时向卫生厅反映,以汇集上报省人民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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