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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省人民议会通过7项新决议

2014-08-04 00:00
第八届第十九次平阳省人民议会刚通过如下的各项决议:

- 省人民议会的2014年7月24日关于2015年平阳省事业总编制的第17/NQ-HĐND8号决议。据此,省人民议会已批准2015年我省事业总编制为2万6479名;具体,2014-2015年教育-培训和职业培训事业编制为20366名;卫生医疗事业编制为4189名;文化信息-体育事业编制为595名;其它事业编制为1069名,预备指标为260名。

- 省人民议会的2014年7月24日关于吸引有学位者为土龙木大学服务的政策的第18/2014/NQ- HĐND8号决议。除了一般待遇制度之外,被录用的省外人除了享受薪资和基本补贴(如有)之外,博士—主要教师还享受2亿越盾,博士享受1.8亿越盾,毕业成绩优秀的硕士享受1亿越盾;此待遇也采用于有博士学位、优秀硕士学位的省内人。此外,有硕士水平以上的工作者在前五年工作期间内享受房租金补贴(从租房到学校的距离为20km以上,补贴为基层薪资的0.7倍)。

- 省人民议会的2014年7月24日关于给接收人民行政资料和通知结果的部门支出补贴的第19/2014/NQ- HĐND8号决议。据此,各级从事接收人民行政资料和通知结果的部门每月享受补贴40万越盾/人。

- 省人民议会的2014年7月24日关于给省内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支出补贴的第20/2014/NQ- HĐND8号决议。除了中央规定的补贴之外,我省还给需做绝育的人支出补贴20万越盾/例;给做绝育手术的医疗场所支出补贴10万越盾/例;给做绝育手术的人员队伍支出补贴8万越盾/例。

- 省人民议会的2014年7月24日关于给在各厅、局部门、省人委会、县人委会和乡人委会所属的部门从事行政手续监控工作的干部、公务员的支出额的第21/2014/NQ- HĐND8号决议。据此,该对象每月享受补贴44万越盾/人。

- 省人民议会的2014年7月24日第22/2014/NQ- HĐND8号决议,补充第八届省人民议会的2011年12月9日关于规定在检查、处理、审核、系统化平阳省法律法规文件的工作中的若干特殊性支出额的第61/2011/NQ- HĐND8 号决议。

- 省人民议会的2014年7月24关于在法律教育工作中的特殊性支出额以及人民在基层接近法律标准的第23/2014/NQ- HĐND8号决议。与第43/2010/ NQ-HĐND7号决议相比,第23/2014/NQ- HĐND8号决议有一些新支出标准如:为实施人民在基层接近法律标准、各比赛的副奖支出的经费;给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在乡、坊、镇广播电台上的接近法律标准支出补贴。

此外,一些领域的支出额比以前增加,例如:给设立各管理、指导、引导计划、提案的文件支出96万越盾/仔细提纲,比以前增6.6% (以前为90万越盾);给省级比赛集体一等奖支出8百万越盾、个人奖480万越盾(以前为150万越盾和75万越盾)。

各上述决议已交给省人委会颁行具体决定,以在全省展开实施。

平阳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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