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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省“文学艺术国家奖”和“胡志明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0-06-13 16:06

文化体育与旅游厅刚发起“文学艺术国家奖”和“胡志明奖”评选活动。

参评对象包括有属于音乐、电影、建筑、舞蹈、美术、摄影、戏剧、文学、民间艺术等领域的文学艺术作品、工程的越南或外国作者。文学艺术作品、工程被评选的作者要对祖国绝对忠诚,严格执行越南法律。

参评文学艺术作品、工程要满足一些条件如:自1945年9月2日起以出版、建筑、展览、在舞台上表演、放映、广播、电视、教学、留声机的光盘和其他形式得到公布和使用。最短公布时间为截至向直辖市、省人民委员会下属文学艺术领域管理机关或中央专业文学艺术会提交资料时的五年(参加胡志明奖的作品、工程)和三年(参加国家奖的作品、工程);自公布以来没有发生版权纠纷。

接收资料时间自发出通知到2020年8月14日止。接收资料地点:平阳文化体育与旅游厅。

(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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