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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可信机构

2010-05-14 00:00

从2006年成立至今,消费者权益保护会已解决了许多有关产品质量事宜。在市场上,假货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而一般消费者难以辨别,甚至当消费者发现假货时也没有申诉,因此反假货的工作还未取得新进展。

 

消费者在发现假货时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会申诉。

平阳省工商厅厅长阮氏田劝告:消费者发现假货、质量差的产品时,应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会申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并确保货物市场的秩序稳定。

2006年5月31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会举办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包括23名委员。委员主要是省内的一些团体机关和企业生产经营者的代表。本会的活动不是为了利润的目的而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在2006-2010年任期内,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会开展了一系列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如:处理了11514起走私、生产经营假货和商业诈骗事宜,销毁了175吨过期的进口肉类,处理加油站的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会积极动员企业生产经营者增加货物量,及时稳定市场价格。本会的企业成员已收购、运输和经营数千吨大米,及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会向群众发5000册本会介绍书;向生产经营企业提供2000份资料,宣传政府第55号文件和国会第13号法令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规定,以及20000份宣传货价和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的传单。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会还向居民进行大规模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消费权益的意识。

至今在七个市、县都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会,有近1000名会员。土龙木市分会执行委员会的12名委员是市内各乡、坊人委会副主席。乡、坊消费者权益保护小组由乡、坊人委会主席指导成立。这样安排让协助消费者的工作更方便的进行。平阳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会日益发挥作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据:平阳报;记者:忠成》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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