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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省老年人会主席阮春荣:《老年人法》已进入生活

2012-10-01 00:00

“经过两年实施,《老年人法》已进入生活。人民日益深刻了解该法和应好好关照老年人的义务。”平阳省老年人会主席阮春荣肯定。

 贫困老年人经常得以关照 记者:请问,省老年人会如何让《老年人法》进入生活?

阮春荣:为让老年人法进入生活,本会已加强宣传工作。具体,自该会于2010年7月1日生效后,本会与省老年人工作部门配合向300多名劳动-荣军-社会业的社会保障工作者和一些有关部门的领导宣传老年人法。此外,为各级老年人会所有干部和会员开设法律培训班,帮助会员深刻认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经两年展开该法,各级老年人会举行了317个会议,吸引干部会员近2万8000人次参与。

记者:请问自该法生效起,老年人享受哪些权益?

阮春荣:我们认为该法最有意义的内容之一是让80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经常性补助金。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有10463名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享受补助金34万越盾/人,到2012年增至14752名。受经常性补助的人还免费收到医疗保险卡和安葬补贴金5百万越盾。

在节日关照贫困老人、对革命有功的老人和政策对象的工作也得到重视。具体,2012年春节,各地方的老年人会与祖国阵线委员会、红十字会配合,向省内老年人慰问和赠送4672份礼物,总价值近10亿越盾。此外,各级老年人会还向3000多名患病、遭受事故的劳动者慰问和赠送礼物,总经费逾2.75亿越盾。

《据:平阳报;记者:小莲》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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