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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省财政收入有所起色

2013-05-29 00:00

据省税务局报告,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各家企业的销售营业总额达162万7130亿越盾 ,占同比的110.8%,其中出口额达49万7594亿越盾,占同比的110.9%。以前,外资企业的营业额增加最强,但是现在私营企业的营业额大幅增加,达72万9244亿越盾,占同比的118.2%。因此,第一季度全省的实际财政总收入达所提出的预算收入的100% 。

 平阳服装公司的UNICOL品牌不断增加国内市场份额,完成向国家交税的义务。 本年第一季度,全省财政总收入为50135亿越盾,达由税务总局分配的预算收入的103.4%,达省人民议会的2013年预算收入的25.7%,占去年同期的130.3%。

总体来看,7之4个税务分局完成预算,包括:顺安市完成101.3%;槟吉县完成115.9%,新渊县完成112.2%,油汀县完成151.3%。5之4个税收检查科达到和超过省税务局在本季度所交的预算。

具体,在第一季度内,对中央国营企业的税收款额为2549亿越盾,达全年预算总收入的28.3%,占同比的376.6%;对地方国营企业的税收款额为3725亿越盾,达全年预算总收入的22.6%,占同比的126.4%。对外资企业的税收款额为16525亿越盾,达27.5%,占同比的150.4%。对私营经济领域的税收款额为11752亿越盾,达23%,占同比的127%。其他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7818亿越盾,达27.6%;有关土地的税收2081亿越盾,达20.8%等。 

税务部门领导表示,税务局领导从年初集中指导落实任务,因此201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财政收入高于财政部和省人民议会提出的预算收入。税务局将2013年和第一季度的预算收入分给各直属部门和税务分局;向税务总局登记2013年财政收入指标。

与此同时,税务局领导还认真落实政府的01/NQ-CP、02/NQ-CP号决议。特别是,在第一季度内,税务局还将714家企业调转到3个税务分局。其中,土龙木市税务分局接收220家企业、顺安市税务分局接收238家企业、宜安市税务分局接收256家企业。

在完成第一季度计划的基础上,税务业正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以完成第二季度和2013年全年任务。但是,税务业认为,面前还有许多困难。因此,为了完成第二季度和前六个月的预算收入,税务业应集中落实好各项措施如:重复检查一切收入资源,管理好和加强督促各单位及时交纳所发生的税款和债务;加强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在非国营经济领域中的税务管理工作;加强有关土地的税收管理工作。

《据:平阳报;记者:宝瑛》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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