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平阳省委颁布关于继续集中指导实施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2905 - CV/TU 号公文。
省委的公文指出,过去期间省内整个政治体系、企业界和各阶层人民已积极开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已严格落实政府总理于2020年3月31日颁布的第16/CT-TTg 号指示所提出的全社会隔离措施。结果,至今平阳仍有效控制疫情并未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是,在实施为期15天的全社会隔离的规定后,目前有些组织、民众尚未充分和正确地了解政府总理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提出的指导意见,因此在防疫工作中出现主观和忽视态度;省内一些地方呈现民众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在餐馆、非必需品销售地点等等。
面对疫情继续演变复杂的情况下,尤其是平阳是疫情传染风险很高的地方,省委常委会要求从省级到基层的党委、政府、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的指导,特别是政府总理刚下发的新指导文件集中指导在省内实施强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大对各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区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提醒和整顿持有
同时,省委常委会要求经常动员、表扬、奖励参加防疫工作的好人好事典范,并计划在合理时候举行隆重的表彰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系统应该在宣传、动员其组织的团员、会员中更加主动和创新,并传播到各阶层人民,从而提高在落实防疫措施中的主动性和责任精神,保护自己和社区。
为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像今天这样的结果,我省党委、政府和人民已渡过了许多困难、辛苦,但是困难还在前面。省委常委会要求从省级到基层的党委、政府、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不得主观,对所取得的结果不满意;绝对不得忽视,失去防疫工作中的警觉,否则我们将消除全省党委、政府和人民在过去所取得的成果。
(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