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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7月28日起平阳省民众每天18时至次日6时不许外出

2021-07-28 19:36

7月27日,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文明签发关于加强社交距离措施,降低人员和车辆流通密度的第3506/UBND-NC号文件。

土龙木市中心在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社交距离期间空无一人。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厅局、部门行业、团体负责人和各市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紧张采取最大限度减少流通和活动的时间框架。具体,在每天18时至次日6时的期间内,省内民众不许外出,商店、经营场所要闭门、停止营业。实施时间自2021年7月28日18时开始,直到新通知。

允许在上述时间内流通和运营的情况包括:急救力量,执行防疫任务的力量,按职能机关的调配助力防疫工作的力量,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办事的干部、公务员,各级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成员,各厅局、部门行业领导,直接提供参谋意见、协助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实施指导、调控工作的干部、公务员,我省和中央设在我省的新闻媒体机构的干部、记者、编辑员,城市环卫工人,处理电力、水、信息系统和技术基础设施相关事故的人员,生活必需品运输工具,执行防疫任务的人员接送车,按“一路两点”原则接送员工的车辆,服务于生产的物资、进出口货物运输车辆;加油站、药店。

对于购买粮食、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问题:要求各市县人民委员会指导乡、坊、镇人民委员会向各家庭发放“去市场票”。据此,居民按指定日或一定的时间框架去市场,这样为各家庭购买必需品创造便利条件,同时确保购物人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与人间的接触密度。指导乡、坊、镇人民委员会经常组织巡查,旨在确保当地秩序治安。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交由工贸厅主持、配合各市县人民委员会向各隔离区、实施社交距离的地区、封锁区供应必需品。与各超市,商店,平稳物价的货物、必需品销售点配合开展快捷、适当的买卖活动;不让民众聚集在超市、商店、销售点,引起失去防疫安全。工贸厅同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和有关单位配合研究、设计识别标志,并发给允许营业的送货人。

省公安厅主持、配合省军事指挥部和各市县人民委员会加强在各条路、绕行路、小道、便道、码头设置更多的检查站,以确保维持个人之间,组、邑、街区之间,乡、坊、镇之间,市县之间,平阳省与接壤的省市之间有效隔离和保持社交距离。同卫生厅、工贸厅、交通运输厅、信息传媒厅、市县人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配合制定和引导实施18时后可以外出的力量和车辆识别方法。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机关、单位和地方严格实施上述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困难和阻碍,各机关、单位和地方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旨在得到指导处理。

(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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