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律宣传委员会于6月7日上午在省政治学校举行《民事法》、《刑事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执行开展贯彻会议开幕式。出席会议共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法律宣传委员会主席邓明兴先生、各厅局、团体代表人和省内各级报告员、宣传员。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邓明兴先生在会议上发言。
在会议上发讲话时,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邓明兴先生强调,《民事法》、《刑事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并提醒各位代表人要严格听取报告员传达的内容,与报告员交换障碍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团体、地方在权限范围内集中开展各项宣传、实现上述法律的活动,尤其是新内容,旨在提高认识、意识,创造干部、公职人员、人民的法律执行中的变化。
开幕式后,胡志明市法律大学民事法系副主任阮氏怀芳副教授、博士已经开展《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当天,胡志明市法律大学行政法系阮黄燕硕士继续开展《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
此会议在6月7和8日两天进行。《刑事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将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民事法》将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心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