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3日下午,第十届省人民议会领导班子举行第29次例会,就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制定决议的提议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长日凤主持会议。
会上,省人民议会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任陈氏明幸就关于制定《有关规定决定使用地方预算资金采购、租赁财产、货物和服务以实施省内秩序安全和交通安全监控摄像头项目的权限》的决议的提议做审查报告。
代表们同意制定上述决议的提议内容,并表示制定该决议是必需的,以化解与决定实施省内秩序安全和交通安全监控摄像头项目的权限有关的困难和障碍。从而加快省内秩序安全和交通安全监控摄像头系统实施进度。
阮长日凤在会上发表结论性讲话,赞成由省人委会制定上述决议。同时,她还建议省人委会指导专门机构抓紧制定起草决议,落实法律法规文件颁布流程和手续,确保进度和质量;按照简化的顺序和手续完善决议草案内容并提交省人民议会2024年年中例会审议和通过。
(记者杜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