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税收领域中的行政手续改革的主张,按照政府的第19-2014/NQ-CP号、第19- 2015/NQ-CP号及第19-2016/NQ-CP号决议,其中对于电子缴税服务,税务部门要完成3个2016年年底达至少95%的目标是与商业银行成功报名交易凭证和电子缴税金额。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全省已经达到91%,达实际支付额目标的66%。一般来说,我省以这种结果还没完成政府既定的目标。
省人民委员会已颁布有关通过电子网络报税并缴纳税款2014年12月24日第4534/UBND号公文,并与省税务局联合有效展开政府总体政策的上述系统。
省税务局建议企业参加充足实施电子交易,包括电子报税、电子缴税,特别未来期间将展开电子退税。关于电子缴税,企业完全放心,企业账户只转移到国家预算的帐户。特别,对于企业选择商业银行的情况(电子银行或贷款以直接转入国家预算帐户),请扫描纳税资料来发送到税务部门。
(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