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资源环境厅9月26日上午开设了矿产和水资源法律宣传技能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2012年水资源法;地下水开采限制区、禁区规定实施指引;水位、水流量观测和水井卫生保护方法;地下水开采、向水源排放废水许可证实施情况报告编制指引;2012年矿产法的新内容;2012年3月9日第15/2012/NĐ-CP 号决议的一些重要内容;2012年8月13日关于继续加强国家对省内采矿活动的管理工作的第11/2012/CT-UBND号指示等。
此外,该培训班还指引落实矿产勘探、矿场关闭提案;介绍采矿活动结果报告、采矿许可证申请资料,矿产储量批阅资料,矿场关闭资料等格式。
《据:平阳报;记者:金霞》
编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