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 11月 7日召开全体会议,就犯法及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工作、案件执行工作、国会第37/2012/QH13号决议落实结果及2013年反腐败工作等问题展开讨论。 越南国会副主席汪朱刘主持会议。
11月7日国会召开全体会议 图:孟雄来自全国中央直辖的 33 个省市的 41 位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表意见,其主要集中于如下内容:
(一)关于犯法及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工作;案件执行工作。
—2013 年犯法及犯罪行为情况与其原因;
—特别重大案件的查获及处理工作;
—死刑案件执行情况;
—司法部门的组织与干部安排工作;
—基层单位对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工作的责任;
— 司法部门错误 发现与解决工作;
—法律宣传与教育工作;
—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工作。
(二)关于国会第 37/2012/QH13 号决议落实结果。
—各部门 落实决议结果;
— 决议一些指标调整工作;
—2014年 关于司法工作决议 颁发工作 。
(三)关于 2013 年反腐败工作
— 2013 年反腐工作结果;
— 各机关、单位及地方最高负责人对反腐工作的责任;
— 大型腐败案件 发现与处理工作;
— 成立反腐独立调查机构;
— 对国有企业开展检查和审计工作;
— 反腐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在讨论过程中,与会代表听取了越南公安部部长陈大光、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和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对国会代表所提出的一些突出问题的解答。
国会副主席汪朱刘发表意见结束当天议程。
2013年11月8日, 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全体会议,就2009-2012年阶段医疗保险政策、法律落实情况展开讨论。
《来源:越共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