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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有关人民实际生活的政策

2022-12-10 20:53

(本报讯)在平阳省第十届省人民议会第八次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议会提交了有关人民群众实际生活的重要草案。

规定各级学费的草案

根据关于批准平阳省学前教育机构、公立普通教育机构2022-2023学年度学费定额的草案,对城市地区坊镇无法支付自己的经常性支出的学前教育机构、公立普通教育机构,幼儿园、小学、初中与高中学校的学费定额为30万越盾/学生/月;对于农村地区(乡级),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费定额为10万越盾/学生/月,特别是高中学费定额为20万越盾/学生/月。

各位代表参与第十届省人民议会第八次会议。

可支付自己的经常性支出的学前教育机构、公立普通教育机构的学费收取水平相当于无法支付自己的经常性支出的学前教育机构、公立普通教育机构的2倍。可支付自己的经常性及投资性支出的学前教育机构、公立普通教育机构的学费收取水平相当于无法支付自己的经常性支出的学前教育机构、公立普通教育机构学费的2.5倍。

展开普通教育课程的省业务培训—经常性教育中心,职业教育—经常性教育中心学费额相当于当地同年级当地公立普通教育机构学费。在线学习形式的学费为学费的0.75倍。

关于学费减免和学习费用资助的政策根据政府的规定落实。特别是贫户和近贫户对象按照省贫困标准落实。对象为学龄前儿童、在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经常性教育机构和其他开展普通教育课程的培训机构的学生;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经常性教育和其他培训机构;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

规定最低居住面积以登记常住户口

根据草案,规定人均最低面积是8平方米,在由租赁、借用或住宿方式在合法住所登记常住户口。申请对象是居住在省内的越南公民需要在合法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房屋出租、借用或住宿的合法住所业主,由租赁、借用或住宿方式在合法住所登记常住有关的机关、组织和个人。

这是为居住负责管理机构有效履行其职能与任务建立法律框架;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尚未拥有稳定住房的工人、自由劳动者、低收入者在平阳可以登记常住户口。

自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扶助

在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听取了关于批准2023 年至 2025 年期间平阳省对于一些对象的自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扶助政策的草案。从而,按照省多维贫困标准规定,自愿社会保险参保人按每月自愿社会保险缴费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贫户得到30%的额外支持,近贫户得到25%的额外支持。

将为在平阳省第一区乡常住或暂住的70至79岁老年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在找到新就业之前还没参保医疗保险和参保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员工,最长支持期为12个月;自脱贫认定决定发布之日起2年内脱贫的家庭人员;按照政府规定患严重疾病的人;在平阳省第一区乡常住或暂住的少数民族支持100%的医疗保险的保费支付额。

为政府规定的第一区乡的学生和在平阳学习的困难学生提供额外20%的医疗保险费。

会上,省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议会提交了关于批准规定支持膳费给乡、坊、镇军事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等多项草案;批准规定支持费用给指导人们和企业办理行政程序和在线公共服务的志愿者的草案;批准规定2021-2030 年期间支持企业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的计划支持水平的提案;关于批准2023年当地预算资金公共投资计划的草案;当地国家预算收入测算的草案;2023年当地财政预算收支和分配的草案;批准规定了2023-2025年预算稳定期间各级预算收入间收支任务、收入百分比分配的草案等。

(记者庆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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