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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报)1月4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允许部分娱乐场所恢复营业的第07/UBND-VX号文件。
据此,从2022年1月10日起,胡志明市允许迪厅、酒吧、KTV、跳舞俱乐部、按摩店等场所恢复营业,但必须满足防疫安全标准并获其所住地当局准许。
此前,2021年12月20日,胡志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现改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指导委员会)发布了第4244/QD-BCD号决定,其中颁布了对该市各按摩店、美容店的疫情防控安全评估标准,包括10项评估标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服务人员必须是已康复的新冠患者或已完成两剂次疫苗接种;工作全程必须佩戴口罩;客人必须是已康复的新冠患者或已完成两剂次疫苗接种或持有72小时内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