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tnamese |  English |  中文 |  Báo In

设立三个检查团对利率规定落实工作进行检查

2011-10-06 00:00

据越南国家央行平阳分行透露,已设立三个检查团对各信用机构、外国银行分行落实30/2011/TT-NHNN 号关于最高越南盾存款利率规定的通知情况进行检查。初步检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银行严肃落实规定,一个月以下的越南盾存款利率为6%/年。

关于按02号指示的规定将存款利率上限维持在14%/年,国家央行平阳分行表示,自9月8日至今,据通过热线电话接收的信息,省内一些信用机构不执行所规定的存款利率上限。但这些信息未有正确证据。“我们将继续对各信用机构和银行经常监督检查,以提出准确的结论。”国家央行平阳分行副行长阮富强表示。

《据:平阳报;记者:青红》

编译:玉秀

分享
intNumViewTotal=121
Quay lên trê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