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26日上午,省委检查部同省监察部门配合为各厅局、部门、国有企业的领导代表和省内各单位负责资产、收入申报工作的干部举行资产和收入申报工作培训会议。
会上,报告员介绍了越共中央政治局2022年2月8日关于资产和收入检控机关之间的配合规制的第56-QĐ/TW号决定,中央检查部2022年11月3日第03- HD/UBKTTW号引导文件的一些主要内容;各级检查部检控范围内的资产、收入申报对象和内容需要注意的问题。
省监察部门负责人裴维贤表示,过去期间,作为要申报对象的资产和收入检控 机关,省委检查部、各地方党委检查部和省监察部门已认真研究和通过许多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和引导省内各机关单位实施资产和收入申报工作。从而改变对资产和收入透明性的意义的认识。
(记者阮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