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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给予党纪处分

2023-12-15 17:36

(来源:越通社)2023年12月15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越共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了政治局和书记处会议,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分。

在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之后,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认为:广南省省委常务委员会(任期2015年~2020年,任期2020年~2025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规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使广南省人民议会党组、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以及许多组织和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救援航班、实施投资项目等工作中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的财政资金损失。许多组织、干部和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甚至遭遇刑事处分,引发社会强烈不满,损害了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

广南省省委常委、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文新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蜕化,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违反党员禁令,未能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引发舆论强烈不满,给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原广南省省委委员、原党组干事会委员、原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原地价评估委员会主席陈廷松违反党的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违反党员禁令,未能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造成重大的财政资金损失,引发舆论强烈不满,给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基于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根据党组织和违纪党员的处分规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任期2015年~2020年和2020年~2025年的广南省委常委给予警告处分;中央书记处决定对陈文新同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免去陈廷松同志任期2015年至2020年、任期2016年至2021年广南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实施政务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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