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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公报

2017-05-16 09:23

落实越共本届中央委员会工作计划,201755日至10日,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在首都河内召开,就以下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

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全景。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案、关于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并提高其经营效益的提案、关于总结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继续革新政策机制,鼓励并为私营经济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决议实施15年(2002~2017)情况的提案,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结合十二届四中全会有关党的建设和整顿决议落实情况的2016年领导、指导工作检讨报告,十二届四中全会至五中全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处理的重要事务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2016年党内检查监督执纪任务落实结果报告,2016年党的财政工作报告。此外,会议还审议了干部纪律处分问题。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并分别致开幕辞和闭幕辞。

在审议和讨论中央政治局的相关呈文、提案和报告之后,中央委员会决议如下事项:

一、通过以下文件的基本内容: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决议》;

——《关于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并提高其经营效益的决议》;

——《关于促进私营经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动力的决议》。

中央委员会责成中央政治局根据中央委员会的讨论意见和中央政治局的吸收、解答报告,指导完善、正式颁布并组织实施以上决议。

二、赞成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结合十二届四中全会有关党的建设和整顿决议落实情况的2016年领导、指导工作检讨报告和呈文。

中央委员会高度评价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结合十二届四中全会有关党的建设和整顿决议落实情况检讨2016年领导、指导工作情况的准备工作、开展过程和结果,强调检讨工作得到认真进行、符合原则、有条不紊、达到既定要求。

三、中央委员会就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原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党委书记、原董事长丁罗升给予纪律处分的呈文进行讨论并达成高度一致。

中央委员会决定给予丁罗升同志警告和免除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

四、根据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工作条例,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提交中央委员会的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中央政治局关于十二届四中全会至五中全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处理的重要事务报告,2016年党内检查监督执纪任务落实结果报告,2016年党的财政工作报告。

五、中央委员会呼吁全党、全民和全军加强团结一致,努力奋斗渡过一切困难和挑战,有效实施本次全会相关决议,为胜利实现2017年任务和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作出贡献。

 《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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