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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劳动法》修正案五月一日生效,劳动者得享更多权益

2013-05-02 00:00

越南《劳动法》修正案五月一日生效。其中多项修改补充条款保障劳动者享有更多的权益。具体是,产妇产假为六个月,以前只有四个月。法定节假日从9天升至10天。

  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范氏海传。据越南之声广播电台报道,修正案也将现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百分之七十的薪资调高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除了薪资、加班费、夜班费等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外,修正案也规定劳动者可再享有百分之二十的工资。

关于退休年龄,男性到六十岁,女性到五十五岁可享受退休待遇。然而,根据政府规定,劳动者可提前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但不得超过五年。

关于这一问题,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范氏海传说:“对于退休年龄,《劳动法》修正案也有规定,责成政府对一些可延长退休年龄的对象进行研究,如管理人 员、知识水平较高者或一些特殊对象。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二是能解决男女平等问题,为孩子享有发展机会创造条件”。

《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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