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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坚定不移地坚持维持东海和平与稳定的主张

2011-06-29 00:00

  外交部副部长胡春山6月25日,身为越南高级领导特使的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胡春山会见了中共国务委员戴秉国,旨在向中国领导人转告越南领导人关于两国关系和近期的东海问题的意见。在回答越南媒体的提问时胡春山副部长表示:

双方会面的内容主要集中于三个重点:

1. 肯定越南素来重视按照十六字方针和四好精神发展与中国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越南将致力于与中方一道共同推动日益切实和有效的两国关系以造福于两国人民、为本地区和世界上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做出贡献。

2.越南对近期的东海问题深表忧虑;同时明确肯定越南对东海问题的立场,并强调,越南主张维持东海和平与稳定,建议各方严格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通过和平方式和依据国际法律、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解决争端和所发生的问题。建议双方恪守两国高层领导人的共识、不采取使情况复杂化的行动、不让东海问题对两国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3. 提出关于推动两国未来关系的具体建议,如保持高级互访、在河内举办越南-中国双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5次会议等。

在回答媒体有关两国领导人关于通过谈判和友好协商来和平解决东海上的一切分歧的共识是什么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胡春山表示:

两国高层领导人的共识在两国高层领导的多次互访、最近的一次是在2008年10月 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访问中国时所发表的《越中联合声明》中都有着明确记载。据此,双方肯定将共同保持东海的和平与稳定、严格恪守两国高层的共识和《东海各 方行为宣言》(DOC)的精神,保持海上问题谈判机制,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和法理机制来寻求双方均能 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措施,同时积极研究和协商共同开发问题,以便找到适合的模式和区域。在此过程中,双方将共同努力维护东海局势稳定,均不采取使争端复 杂化或扩大化的行动。双方同意,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强双方在海洋科研、环境保护、气象水文预报、油气勘采、海上搜救、军舰互访、建立两国军队直接信息 交流机制等领域的合作。

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的谈判进程,外交部副部长胡春山表示,2008年12月末,越中陆地勘界立碑工作完成之后,越南和中国一致同意将领土边界问题的谈判重心转移到海上问题。双方同意在进入解决具体问题之前须进行关于签署“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的谈判。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重要的大方向。

本着上述精神,从2010年至今,越南和中国已进行了六轮专家级谈判。双方就一些基本原则进行了意见交换, 如:两国高级领导人的共识;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律、《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对仅涉及越中两国的问题将由双方共同解决、对于涉及其他各方的问题须由有关各方共同解决等。

《来源:越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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