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法律文件制度审查和解决问题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16日主持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与各部委工作会议。图自越通社
(来源:越通社)8月16日晚,越南政府总理、法律文件制度审查和解决问题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与各部委工作会议,就修改财政和预算领域法律的部分内容的立法问题进行讨论。
会上,政府常务委员听取了关于制定《〈国家预算法〉、〈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国家储备法〉、〈会计法〉、〈独立审计法〉、〈证券法〉、〈税务管理法〉部分条款修改法》草案的立法必要性的报告。与会代表就制定该法的必要性、程序和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
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作总结发言时强调,建立健全制度和法律是党和国家确定的三大战略突破口之一。要加强法律审查,在法律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和补充。
范明政同意制定一部法律来修改和补充金融领域的7项法律以处理法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求审查和修改急需调整的内容,为稳定宏观经济、控制通胀提供服务,促进经济增长,确保经济运行平稳。
在通过政策、流程、标准和检查监督手段加强国家管理的同时,要推动行政程序改革, 规避“特权”现象,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深入推进减政放权,推进资源配置,排除困难障碍,调动一切资源,疏通发展渠道;胜利落实越共十三大确定的奋斗目标。
范明政要求认真评估《会计法》,确保审计公司有效运作,防范企业金融危机尤其是来自复杂、大规模经济交易的金融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证券法》要扫除发展障碍,但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税收管理法》,范明政要求进一步审查并确保彻底解决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简化税收管理流程,为企业、组织和个人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事后审计,防止偷税漏税逃税,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范明政要求各部委、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认真核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成财政部根据《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法》完成法案制定档案,提交政府审议,进而递交预计2024 年 10 月举行的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