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越南政府颁行第99/NQ-CP号决议,关于给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 挪威、瑞典和芬兰七个国家公民免签入境越南。
具体,越南对这些国家的公民免签的期限为15天,不论他们的护照类型、入境目的,只要满足越南法律规定的所有条件。
该决议的实施期限为5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并按越南法律的规定审核及延期。
该决议从签发日起生效;取代关于对上述国家公民免签证的以前规定。
《来源: 越通社;编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