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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12-2015年阶段鼓励调整农业结构”政策的草案

2012-05-16 00:00

5月15日上午,省人委会副主席陈文南主持会议,通过“2012-2015年阶段鼓励省内向都市农业、高科技农业和与加工工业相结合的方向调整农业结构”政策的草案。

 按照草案,将重视发展高科技农业、都市农业,应用良好农业规范(GAP),生产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子,初制、保管和加工农业产品,发展各农业行业。

享受该政策的对象包括:企业,合作组,合作社,家庭户,农场,个人,各中心、研究院、学校、科研单位。这些对象将享受用地优惠、在建设基础设施、生产基地、改造田地、购买机械工具等方面上得到支持。

省人委会副主席陈文南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该政策完全符合平阳省的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将带来切实的经济效益及容易实现。为此,将推进平阳省农业进一步发展,使农业产品成为货品和服务商品。

《据:平阳报;记者:高山》

编译:明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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