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美蜀市一男子因犯非法圈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21-03-20 18:39

附图

据自然教育中心(ENV)的消息,邦美蜀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非法圈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黄某某(出生于1961年,居住在得乐省邦美蜀市新和坊)因非法圈养127只珍贵、濒危乌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前,2020年5月,邦美蜀公安厅接到群众举报后对黄某某私宅进行检查,并发现被非法圈养的127只珍贵、濒危乌龟,其中包括图纹闭壳龟15只和布氏闭壳龟32只。

据悉,根据越南法律最高保护级别图纹闭壳龟和布氏闭壳龟都是越南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和濒危动植物名单的野生动物。因此,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版)第244条规定,非法圈养、非法交易上述物种的所有行为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自然教育中心野生保护热线电话1800-1522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黄某某的儿子经常在社交网上广告和非法交易多种珍贵和濒危的乌龟。上述物种都是在黄某某的养殖池发现的。

目前,所有被没收的乌龟被移交至菊方国家公园乌龟保护中心。

《来源: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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