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刚颁行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助的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规章的第1606/QĐ-UBND号决定。据此,该规章适用于由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呼吁社会各界自愿为疫情防控基金会捐助的资金和货物。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捐助的资金和货物的组织、个人包括:省祖国阵线委员会,自愿捐助以克服由疫情造成的困难的组织、个人,遇到疫情造成的困难的组织、个人,与捐助的资金和物资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有关的组织和个人。
省祖国阵线委员会救助部门有责任接收、管理、分配为防疫工作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对于没有具体地址的资金和货物,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使用在省国库的救助基金会账户和在商业银行的账户接收此资金和货物;按正确目的将资金和货物及时、合理分配给正确对象,确保公开、透明。(具体规章谨在平阳电子报 www.baobinhduong.vn查看)。
(红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