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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推出原产地证书办理新规

2018-11-09 05:18

附图

越南工贸部部长刚签发关于享受欧盟、挪威、瑞士、土耳其的普及特惠税制度的原产地证书办理新规定的第38号通知

据越通社报道,通知对货物原产地证书注册和编码回收;相关文件和数据;有关机关、组织、个人的责任范围;规定运用原则等明有规定。

工贸部代表表示,欧盟、挪威、瑞士、土耳其的普及特惠税制度框架下的原产地证书将于201911日适用。

越南工贸部的第38号通知将于20181214日正式生效。(完)

(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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