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2015年阶段我省国家目标项目的草案,将投资471.2亿越盾来建设新农村,其中2013年将投资406.4亿越盾;投资资金将集中于建设现代的经济社会设施结构,建设合理的经济结构,把农业与工业、服务业同步发展,发展农村离不开都市规划。
预计,到2013年平阳省的5个乡及到2015年全省的20%个乡将达“新农村乡”标准。
《据:平阳报;记者:成山》
编译:明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