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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修正案需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和谐

2013-06-18 00:00

第13届国会5次会议今日(6月17日)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土地法》修正草案中仍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国会代表十分关注该草案,并踊跃建言。

 第十三届国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现场 多位代表认为,《土地法》修正案需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和谐。他们赞同草案中关于将土地规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县级等三个级别的规定。这有利于跨区域项目的实施,符合总体规划。

朔庄省代表阮德坚表示:“我赞同将土地规划分为三个级别。由于规划不应受行政区划限制,因此跨区域规划应该由县级制定,这样更便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关于土地定价问题,高平省代表罗玉爽认为,土地定价、特别是农业用地定价要保障人民的生活。《土地法》修正草案要做出明确规定,为农民提供合理的补偿。

他说:“目前,地价还不合理。多起涉土地案件都与地价有关。因此,今后被征用的农业用地补偿价格要接近市场价,因为农民靠土地种田生活,没了土地等于断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如果补偿价格不合理,农民的生活必将受到影响。”

据悉,《土地法》修正草案将于本月21日呈交国会表决通过。

《来源:VOV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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