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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安力量提供专用车

2013-03-13 00:00

3月12日上午,省公安厅向交通警察部门和从事开路护送、巡查确保交通安全工作的业务处提供专用车。其中250cc和750cc机车44辆、汽车3辆。据此,公安厅向交通警察处、社会秩序行政管理处和各地方的公安力量提供专用车的总经费为150亿越盾。

  各部门接收专用车在专用车交接仪式上,省公安厅副厅长梅公名大校发表意见时强调,本次向公安部门提供大量专用车的事宜证明省领导、公安部门领导十分关心从事开路护送、巡查、检察、确保省内交通秩序安全工作的公安力量,因此收车的单位应正确和有效用车。

《据:平阳报;记者:黎文周》

编译: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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