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tnamese |  English |  中文 |  Báo In

为高科技农业发展创造条件

2015-12-12 11:46

在刚举行的平阳省第八届人民议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阐述关于颁行2016-2020年阶段平阳省向发展都市农业、高科技农业方向发展农业的政策之呈文。如果得到会议通过,该政策在未来期间将为农业强劲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发展都市农业、高科技农业是符合平阳省

农业重组目标的定向。图为:土龙木市新安坊

裴文创家庭的向都市农业方向的兰花种植模式。

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2016-2020年阶段平阳省向发展都市农业、高科技农业方向发展农业的政策的规定草案,优惠贷款利率仅等于最低贷款利率的40%。对于投资额低于10亿越盾的项目,最多贷款限额等于项目投资总额的90%;对于投资额在10亿越盾以上的项目,最多贷款限额等于项目投资总额的80%。贷款时间按照所批准的项目的生产周期计算,但是每个项目的贷款时间不超过60个月。

该草案还规定给投资项目不造成环境污染,符合我省农业重组目标的企业、合作社组、合作社、家庭户、农庄主、科研投资者提供的贷款限额。此外,我省还将优先发展沿着同奈河、西贡河的特产果树园,与生态旅游相结合。

关于都市农业领域,平阳将扩大许多合适模式;建设向生产货物方向的植物专门种植区;同时按照规划形成应用科技进步的集中式畜牧区,给我省农业创可持续发展之步。

 

(琼然)

分享
intNumViewTotal=701
Quay lên trê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