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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报)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近日签发了第03/2021/UBTVQH15号决议,出台关于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和劳动者的政策。
据越通社报道,具体,国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使用30万亿越盾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和劳动者。适用对象包括:截至2021年9月30日参加失业保险的对象(不包括在政府机关、政治组织、政治社会组织、人民武装单位和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 ;
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因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终止而停止缴纳失业保险金,并累计缴费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包括每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根据决议,从10月1日开始向劳动者提供支持,并最迟在12月31日完成。
决议指出,2021年10月1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国家机关、社会政治组织、人民武装单位和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的保险费从原来的1%下调为累计缴纳事业保险费时间满12个月的劳动者工资的0%(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止)。
该决议于9月24日生效。
另一方面,9 月 24 日,政府发布了第 116/NQ-CP 号决议,详细说明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劳工和雇主提供支持的政策。
具体而言,根据每个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其将获得从 180 万越盾到 330 万越盾不同程度的援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