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刚发布第16/2021号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其中调整机动车技术安全检验和环境保护规定。
具体,生产期限在5年以内的车辆首次检验周期为24个月(比当前增加6个月),后续周期为12个月/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每3个月检验一次的车辆包括: 生产期限为15年及以上的9座以上客车(包含从9座以上改成9座以内的客车在内);生产期限为20年及以上的货车、挂车(包含已改成专用汽车的货车、挂车在内);生产期限为15年及以上的从客车改成的货车。
(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