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运输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022-03-30 22:16

3月29日,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阮志孝表示,按照省人民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交通运输厅已发布关于组织省内道路和内河运输活动,以确保安全、灵活适应和有效控制Covid-19疫情的临时指南。

具体,对于省内道路及内河运输活动、货物装卸枢纽,当疫情处于1级、2级、3级、4级时,仍允许运营但必须按照卫生部和卫生厅的要求和引导充分实施Covid-19疫情防控措施。

车上和船上的司机、服务人员、乘客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5K”原则;在卫生部、省 Covid-19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和卫生厅的指导下严格实施 Covid-19 疫情防控措施。

交通运输厅要求各运输经营单位制定并实施运输组织方案,确保运输经营条件的规定和单位的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引导所有人员和乘客在PCCovid应用程序上进行医疗申报,上车、船前扫描二维码。

(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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