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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解困促进东南部地区增长

2023-04-17 11:06

(本报讯)以陈流光副总理为首的政府总理特别工作组刚与各中央部委、行业和东南部地区5个省(包括平阳、巴地-头顿、平福、同奈和西宁省)举行工作会议,以审核、把握和化解在投资、促进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

法律重叠造成困难

会上,东南部地区5个省领导汇报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同时提出在当前形势下克服困难挑战的努力。各地方领导已提出《投资法》、《土地法》和《环境保护法》之间的重叠,导致管理、调控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障碍。  

会上,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文明提出了本省在选择地价咨询单位中面临的困难。据武文明介绍,服务于补偿、补贴、安置和土地财政义务履行的具体地价确定工作按规定严格落实,基本紧跟着市场上普遍的转让地价,确保国家和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和谐。然而,由于法律规定有些内容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导致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障碍和困难,尤其是土地财政义务咨询面临很多困难。具体而言,一些过去曾为本省提供地价审定咨询的单位不再继续参与咨询;一些单位不再具备地价咨询能力;凡受邀单位拒绝参与咨询工作。

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武文明提出困难和阻碍并需要政府解决。

武文明建议政府副总理、工作组考虑批准平阳采用地价调整系数方法以计算对价值超过 200 亿越盾的地块的财务义务;制定措施以吸引具有价格审定职能的单位参加咨询,帮助本省加快地价确定进度、计算土地财政义务,为实现预算收入和各投资项目做出贡献。

会上,武文明提出了在确定外资企业在接受投资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时的财务义务中的困难。武文明表示,根据《房地产经营法》和《土地法》的规定,如果将项目转让给外资企业,转让方先必须办理自愿将土地归还给国家的手续;受让方获得国家交地或租出土地,以按批准的进度继续实施投资项目。

关于确定上述场合的土地财政义务,根据土地法律规定和财政部2017年8月2日签发的第80/2017/TT-BT号通知,对于转让方(自愿归还土地),国家按照省人委会下发的地价表单价(收回土地时)退还土地使用权价值、剩余期限的土地租金。对于受让方(外资企业),必须在国家决定交地、租出土地时根据具体的土地单价重新确定和履行财政义务(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

“那么,尽管项目转让方已充分履行其财务义务,但在向外国投资者办理转让手续时,受让方不继承转让方已履行的财务义务,这与作为国内组织和个人的受让方不一样”,武文明说。面对上述问题,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建议副总理、工作组研究并建议政府朝着确保国内和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投资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时的平等的方向修改关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政策。

缺乏工业发展用地基金

会上,一些省份提出了缺乏工业发展用地基金的问题。平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惠贤表示,目前,平福省实际工业园区用地超过6800公顷,但已获批的只有4258公顷;因此建议政府允许补充工业用地调整指标,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并为该省的发展奠定基础。

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高进勇表示,该省工业园区的企业入驻率已达80%以上,有良好位置的土地已租满。因此,招商引资工作有所放缓。近期,该省新增工业发展用地6500公顷并有一些投资者希望合作,但尚未得到政府的批准。高进勇建议计划投资部和政府考虑并尽快批准同奈工业园区用地,为该省招商引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各地方提出的困难、阻碍和建议,陈流光副总理要求各部委、行业要及时解决,为各地方吸引各资源来促进经济社会增长创造条件。副总理建议各地方早日向计划投资部提交正面临的困难和阻碍的文件,让政府办公厅综合并向政府总理提出参谋意见以指导实施。

(记者芳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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