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省公安厅与资源环境厅联合,在土龙木市越南-新加坡II工业区举办会议,向工业区外的250家企业展开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防偷窃、停工、怠工的工作。
会上,环保分局干部向企业介绍在生产经营中设立环境资料的规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遵守的环保法律法规。接着,环境警察科 (PC49)介绍废物分类和管理工作,环境警察力量的检查规程,政府总理关于环境保护违法处理规定的第117/2009/NĐ-CP号决议。此外,公安厅各部门还报告不法停工、怠工状况和预防办法,偷窃企业财产的手段和防止办法,维护企业秩序安全的工作。
会上,各家企业代表提出有关环保和维护秩序安全工作的建议 。
《据:平阳报;记者:明维》
编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