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领域电子交易规定的第166/2016/ NĐ-CP号议定和省人民委员会第726/UBND-VX号公文,省社会保险机构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导省内用人单位实施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领域电子交易;同时社会保险干部在检查单位、企业时将宣传实施电子交易的目的、意义和好处,旨在说服单位和企业响应并按越南社会保险机构和I-VAN服务供应商提出的路线图分阶段实施。
结果,全省16987家企业、单位中之16962家实施电子交易,达99.85%。此外,省社会保险机构已主动引导其余单位、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参加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申请材料,以减少单位、企业和社会保险机构之间的交易时间。
(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