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信息通信厅检查部门与槟吉市美福坊人民委员会配合推出决定,对 1991 年出生的V.T.L.进行行政处罚,罚金为750万越盾行。
据悉,7 月 19 日早上 6 时,在美福坊公安部门与各团体、部门配合对政府总理的第 16/CT-TTg 号指示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时,V.T.L拍摄了3张照片并登载在她的个人Facebook页面上,附加的信息是虚假的,引起人们担忧,影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美福坊公安部门对V.T.L.设立行政违法记录。在美福坊人民委员会,V.T.L.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消除所有虚假信息并承诺不再违反。
(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