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省邮局与省社会保险单位签署通过邮局收自愿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合同,通过邮局接收和转发社会保险资料的合同。
据此,从2014年11月1日起,这两种服务类型将在省内正式展开。自愿社保参加者、医保参加者可到最近邮局缴费。
通过邮局接收和转发社会保险资料的服务将展开到省内所有的具有11名劳动者以上的企业单位。这种服务尚未采用于省级、县级事业行政单位、在其他省份的办事处、单位。省邮局将接收和转发所有资料,但是不含有关劳动事故、退休等资料。
《记者:红顺;编译: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