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28日,继续进行2022年国家预算投资资金计划分配

2022-07-10 21:18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慨于2022年6月28日签发关于2022年公共投资计划的分配、削减和调整的第80/NQ-CP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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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为,政府允许各部委、机关和地方政府继续进行2022年国家预算资金投资计划分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

政府交由投资计划部牵头、配合财政部和各部委、中央机关、地方政府按照政府于2020年4月6日签发的第40/2020/NĐ-CP号议定的规定就2022年中央预算资金削减、调整方案(截止2022年6月28日尚未完成分配的)向政府总理报告建议。投资计划部对报告建议的内容向政府总理和相关机关负起全面责任。

各部委、中央机关、地方政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2022年国家预算投资资金计划分配结果报告。

由财政部牵头、配合投资计划部进行全国各地2023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的计算和编制,确保符合规定。

投资计划部建议对因主观原因不及时和不完成公共投资资金分配、支付的组织、个人进行制裁,于2022年7月向政府总理汇报。

(来源:越南政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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