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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外汇交易商的运行效率

2016-07-17 17:50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工作、提高信贷机构的责任,并外汇交易活动的专业性,政府刚颁布了第89/2016/ NĐ-CP号议定,有关规定外汇交易商、外汇接收及支付服务供应商的运行。

人民在一所股份银行正在进行交换外币

根据新规定,外汇交易委托代理商将允许合格条例的经济组织可以作为信贷组织的代理商。然而,主要定向是为外国游客的要求服务,外汇交易商能设在集中多外国游客的地点,如:3星级以上的酒店、国际边界、为外国人服务的娱乐区、航空、船舶及国外旅游售票处和越南航空公司的国际售票处等。

此外,外汇交易商的人员要获得授权信贷机构授予的认证,证明已培训过专业技能、认识到外币的真的、假的,可以处理外汇交易措施,确保交易过程中安全。

随着提高越南盾的在流通交易中的地位的政策,外汇条例让人们不得不囤积外汇,但在越南境内不允许用外汇于交易活动。因此,越南国家银行鼓励扩大外汇交易商,以帮助人民方便使用并吸引外币进入银行以为支付需求服务。

越南国家银行-平阳分行称,全省现有5所外汇交易商和一所代理商支付外币给各信贷机构。越南国家银行-平阳分行的各外汇交易商运行的检查结果显示,2016年第二季度,汇款总额约达1.2360万亿越盾,比2015年同期下降2.08%。通过检查,本部门也发现、提醒8个外汇管理制度违反的情况。尤其,对于外汇交易商的外汇购买总额180亿越盾,比2015年同期上涨9%,信贷机构的外汇出卖总额为180亿越盾,同比增长9%

越南国家银行-平阳分行主人裴文五先生表示,2016年最后几个月,本部门将继续开展外汇管理工作,并按国家银行的指导而实施好黄金存款活动、黄金饰品和艺术品交易活动。本分行将与各有关部门联合主动检查、监督黄金和外汇交易、管理、买卖,并严格处理黄金外汇交易投机、非法外汇购买-出卖的情况,有助于保持汇率、黄金市场和外汇市场的稳定。

 

(青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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