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总统吴登盛2日签署颁布了《缅甸联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以取代1988年颁布的《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
根据这项新法案,缅甸允许外资投资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矿业、制造业、饭店和旅游业、房地产、交通运输、通信、建筑和其他服务业。农业、畜牧水产业被确定为限制领域,但可按照法规组成缅外合资企业进行投资。
新法案还规定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缅外合资企业从正式运营起可享受5年免税待遇,比原有政策延长两年。
缅甸联邦议会1日表决通过了外国投资新法案。联邦议会今年9月通过了外国投资法案,但吴登盛总统没有立即签署,而是做了11点修改后送交议会重新审议。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