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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向胡志明市公安机关授予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

2024-08-17 14:03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将人民武装力量徽章佩戴在胡志明市人民公安力量的旗帜上。图自越通社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将人民武装力量徽章佩戴在胡志明市人民公安力量的旗帜上。图自越通社

(来源:越通社)8月17日上午,越共胡志明市市委、中央公安党委在胡志明市举行仪式,庆祝落实胡志明主席遗嘱55周年(1969年~2024年)暨胡志明市公安机关荣获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

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南国家主席苏林出席仪式,并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胡志明市公安机关授予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

仪式开始前,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和代表们默哀一分钟,缅怀越南党和人民特别杰出的领导人已故阮富仲总书记。

贯彻落实胡志明主席遗嘱55年来,包括胡志明市公安在内的人民公安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绝对忠诚于党,全心全意为祖国和人民服务。人民公安力量肯定了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秩序安全任务中的地位和核心作用;真正成为党、国家和人民的可靠支柱,弘扬越南英雄人民公安力量79年来的光荣传统。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仪式上致辞,对胡志明市党委和中央公安党委恰逢八月革命79周年(1945.8~2024.8)和越南9.2国庆节之际在以胡伯伯姓名命名的胡志明市举办这项有意义的活动表示欢迎。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同时强调,这是深切缅怀我们党和人民的天才领袖、越南革命的伟大导师、民族解放英雄、世界文化名人的胡志明主席的伟大贡献的机会;肯定了全党、全民和全军始终学习和遵循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胡志明主席教诲的坚强意志和决心。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包括胡志明市公安力量在内的人民公安力量一直在落实党关于党建和党整顿工作的决议、指示和结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和反消极现象行动;按照胡伯伯的嘱咐,将人民公安建设成为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为国忘我、为人民服务、深知“亡党亡我、党存我存”的力量;首先要做的是整顿党,让每一个党员、团员、党支部都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党的维护工作、保护党的思想基础,保护内部政治安全、文化思想安全、信息通信安全,为建设“道德文明”的廉洁强大越南共产党作出贡献。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热烈表彰并祝贺胡志明市市委和中央公安党委在落实胡志明主席遗嘱仲取得的成绩和结果,庆祝越南人民公安传统日79周年暨全民保卫国家安全节19周年;祝贺胡志明市公安机关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战功。

此前,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和胡志明市市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和中央公安党委代表团在胡志明主席塑像公园献上花圈,缅怀党和人民天才领袖,越南革命伟大导师、民族解放英雄、杰出文化人物,模范国际共产主义战士,为党和民族的革命事业奉献了一生的胡志明主席的功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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