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刚颁发第 05/2023/QĐ-UBND 号决定,关于规定确保对平阳省家庭和个人所有工程和房屋的自然灾害预防和控制要求的标准。出台《确保对家庭和个人所有工程和房屋的自然灾害防控要求的标准》,作为全省家庭和个人在使用、新建、修缮、升级和加固其所有工程和房屋过程中遵守规定的法律依据,确保对自然灾害的安全。
同时,为各级人民委员会根据省内风险等级制定和实施自然灾害防控计划和灾害应对方案创造便利条件。从而,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并不增加新自然灾害风险。
(记者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