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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与美国签署核能合作协议

2014-05-07 00:00

受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和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委托,2014年5月6日,越南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君和美国驻越南特命全权大使大卫希尔(David Shear)正式签署了越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议”(即《123条款协议》)。

此前,在2013年10月10日于文莱召开的东亚峰会上,越南外交部部长范平明与美国国务卿克里草签了上述协议。

 

越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图:越通社) 

阮君部长认为,签署该协议标志着两国正在加强核能领域的合作。与此同时,该协议将为双方在促进服务各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核能发展具体项目敞开发展大门。

越美核能合作协议的合作范围包括:加大核能利用力度;民用核反应堆技术的研究、发展与应用,已使用燃料的管理;培训与发展核能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源;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环境中的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与应用;辐射防护,放射性废料和已使用燃料的管理;核安全与核不扩散等。

上述协议的有效期为30年,每隔五年可通过缔约双方的外交途径协商修改并生效。

《来源:越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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