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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报税手续的规定

2014-09-24 20:43

财政部近日颁发了关于进出口货物的报税、纳税、罚款金及其他收款等规定的126/2014/TT-BTC号通知。

本通知对纳税地点予以明确,纳税人应将税款直接缴入国库或金融机构。纳税人可以选择转账缴税或现金缴税等两种方式。纳税人应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缴款书。

本通知自2014101日生效。

《记者:青鸿;翻译:雪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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