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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富仲总书记签发关于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并提高其经营效益的决议

2017-06-06 21:13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日前签发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关于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并提高其经营效益的第12-NQ/TW号决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

此决议确定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物质力量,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与公平作出贡献。国有企业着力于至关重要的领域,国防安全领域和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不投资的领域。

国有企业按市场机制运行,以经济效率为主要评价指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法律规定与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平等竞争。

此决议的总体目标是国有企业在先进技术、创意革新能力和国际管理标准的基础上实现结构重组与革新、提效益,从而筹集、分配和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保全和发展企业里的国有资本,进而国有企业能够保持重要地位,并成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物质力量,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与公平。

2017-2020年期间,按分类标准推进国有企业结构重组与革新。2030年前,大部分国有企业拥有混合所有制结构(主要是股份制企业),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国际管理体系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化管理人员队伍。

《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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